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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4年5月6日共14件)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新闻资讯

  柞村镇政府会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做好以下工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办事处西朱皋村村南,养牛场,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2024年3月26日,莱州市组织城港路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该养殖户名叫于某文,已在此养殖二十余年,目前有牛23头,养殖场邻近居民区房屋。现场环境较差,粪污未及时清洗整理,有明显异味。街道兽医站现场对养殖户进行了业务指导:一是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粪污收集场所;二是粪便日产日清,对不能及时清洗整理的,使用覆盖、喷洒除臭剂等方法减少气味扰民。养殖户在畜禽污染整改通知书上签字。3月28日,经现场复查养殖户已完成现场环境清理。经了解,养殖户表示打算停止养殖,因市场原因暂未出栏,待市场情况好转卖出后将停止养殖。

  城港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以下工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凤凰山路五洲国际商贸城小区南1000米半山腰有一矿,夜间噪声扰民严重。举报人希望夜间能停止作业。

  3月27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福新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诉求人反映的矿山企业为烟台市鼎盛钼业有限公司,主要是做钼矿开采生产,审批验收手续齐全。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夜间主要噪声源为场内运输矿石噪音。3.3月27日对该公司厂界及距该公司最近的居民居住场所昼间及夜间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排放。

  已要求该公司最好能够降低夜间作业时长,并对运输车辆装卸挡板进行降噪改造,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

  2024年3月25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邹家村村北,北方化工没有进化工园区”问题,诉求人反映的实为招远市北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招远市金岭镇邹家村北,主要是做DMS系列增白剂生产加工。经调查,企业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齐全,正式投产至今一直按照300吨/年增白剂DMS系列项目环评要求做生产加工,没有对项目进行改扩建。《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实施后,企业能达到化工企业专项升级改造的有关要求,不需要进入化工园区。2.关于“无任何手续污水直排”问题,项目废水为压滤工序和脱盐工序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压滤废水和脱盐废水收集后经多效蒸发器做处理,蒸发后的结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喷洒。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多效蒸发器正在运行;执法人员对厂区周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的情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要求企业保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下步招远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烟台市莱阳市福山路952号,光大水务有限公司,将污水排放至吃星河,将河水污染,造成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东龙湾庄村庄稼大面积死亡。该件前期转办青岛,青岛有关部门查后向举报人回复2023年1月至8月份吃星河左家坡村处连续四次超标,是光大水务排污口排放超标污水所致。举报人希望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东龙湾庄村庄稼受损的村民能获得赔偿。

  2024年3月22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位于莱阳市富山路952号,于2017年11月9日取得环评批复,并于2021年3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公司建设了规模为1.5万m3/d的污水处理设备,目前日均处理水量约0.5万m3。根据相关要求建设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省生态环境厅联网运行实时上传数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到七星河。现场核查时,公司制作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查看企业2023年1-8月份检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均未发现有超标问题。投诉人反映的七星河全长22千米,其中在我市境内约7千米。七星河上游西支流发源于青岛莱西市河头店镇野渚泊村,东支流源于莱阳市柏林庄街道白石埠村,两支流在莱阳市冯格庄街道马岚村村北交汇,由朱家埠村向南流入莱西境内,汇入潴河。河流两侧有村庄、农田、企业、果园等,造成水质不稳定因素较多。

  自2023年10月份接到该问题投诉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曾多次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备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在线监测各指标均稳定达标。期间多次对光大水务处理后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均未发现不正常的情况。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街道办事处城里街鑫汇巷里面有一个废品收购站,异味严重,无任何手续。

  3月21日,福山区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清洋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诉求人反映的城里街鑫汇巷废品收购站之前被康姓租户使用,3月20日合同到期后现被朱姓租户使用。现场检查时场地有少量纸壳和打包好的塑料瓶等,未发现该处有明显异味现象。朱姓租户称刚搬来,正在收拾场地,现场的废品是从他处搬过来的,尚未正式回收废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活废品收购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3月21日,莱州市组织文峰路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该位置地处文峰路街道南十里堡村西约50米河道旁,是一条天然形成的水沟。因文峰路街道办事处驻地无法并入城市管网,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在此设置生活垃圾污水蓄水池,镇街驻地和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污水通关管道排入蓄水池,由镇街定期通过抽水口抽取清运。现场检查时,该地有三个生活垃圾污水蓄水池,设置三根黑色抽水口,未发现污水流出痕迹,现场未嗅及明显异味。现场发现有一处石块下的混凝土管道向外渗水,文峰路街道工作人员解释因排水管道管壁破损导致渗水。已要求文峰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对该处破损的管道就行修补,严禁废水外排。

  文峰路街道办事处会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做好以下工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东江街道办事处中智家村,村南源浩水产,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大量的黑烟,污水直接排放厂区东河沟内,对环境造成污染。向当地反应后一直没有处理。

  2024年3月2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会同龙口市东江街道办事处到龙口市源灏水产有限公司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现场发现:1.该企业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中智村村西,于2020年6月17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企业主要进行外购半成品熟料进行罐装,年产量为100吨,外购半成品熟料不进行清理洗涤。厂内建有纯水制水设备一套,纯水设备产生的尾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该企业为租赁厂房,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2.厂房北侧有一台0.3吨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现场检查时该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未使用,该设备于2023年12月30日由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并贴有查封封条。3.经排查该企业东侧为装潢材料市场业主仓库,仓库东侧有2条村内的河沟,河沟内干枯,未发现污水乱排河沟现象。包装车间北侧有一条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企业的厨房污水及化粪池污水由污水管道排入村内污水管网。因企业未生产作业,无法开展水样采集。

  1.2024年3月2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已对该企业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各一份,并责令企业立即对生物质燃炉拆除。2.2024年3月21日下午执法人员对企业复查,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已拆除完毕。

  2024年3月22日,莱州市组织沙河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诉求人反映的企业名为莱州市沙河镇佳赟工艺品厂,该厂主要进行塑料工艺品、制品打包绳配件生产。生产项目已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0月31日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审批。现场检查时该厂未进行生产,厂内建有沉淀池,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对厂区内、厂区外周边进行巡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生产作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4年3月19日,莱阳市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工地实为盛隆悦荟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莱阳市富山路北、富水路东,项目实施工程单位为烟台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工地下午上班时间为12点30分,存在午间施工情况。现场未发现重型机械设备施工,噪音来源主要是混凝土振捣施工产生,由于混凝土施工时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连续浇筑,无法中止,所以会在午间产生一定噪音。

  为减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实施工程单位于13点30分后进行实施工程作业,并合理的安排施工工序,将产生较大声音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安排在14:00以后,实施工程单位表示会积极配合。

  2024年3月1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庙后镇政府联合对明玉滑石粉厂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现场核实,诉求人反映的为栖霞市明玉化工有限公司 (曾用名:栖霞市明玉滑石粉有限公司),位于栖霞市庙后镇罗坡桥东约50米,主要是做滑石粉、腻子粉、石膏粉等加工。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破碎工序和磨粉工序未生产,1号腻子粉生产线号石膏线正在生产;破碎、磨粉及腻子粉、石膏粉等工序均在封闭车间内。厂区西侧有露天物料堆场,原料主要为石块和石子,料场周边建有围挡,物料用抑尘网等进行了遮盖。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该公司自行监测报告,监测频率及项目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查验2024年1月26日委托山东朗润环境检验测试有限公司于开展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其有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噪音均达标排放。有一定的问题:物料堆场道路清扫不及时,有积尘;物料堆场遮盖存在边角遮盖不严的问题。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要求企业立行立改,立即对原料堆场道路清扫、洒水抑尘,每天要及时清扫道路洒水保持常态化。立即对遮盖不完全的物料堆场进行遮盖,防止扬尘产生。日常生产时做到车间封闭,降低粉尘和噪声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诉求人反映的大辛店镇宋家庄村西义利水泥厂原名蓬莱第五水泥厂,始建立于1984年3月,1999年1月变更为蓬莱市义利水泥有限公司,2009年因产业政策淘汰了立窑水泥生产线,该企业一直处闲置状态。2024年03月1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蓬莱区大辛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蓬莱市义利水泥有限公司院内西侧空地堆放较多的石头、石子物料,抑尘网有破损,厂区路面破损严重,有物料撒落和积尘,车辆通行时产生一定扬尘。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蓬莱区大辛店镇政府要求现场负责人在物料装卸过程中采取雾炮等防扬尘措施,对厂区道路保持常态化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产生,保证物料堆场覆盖完全并做好巡查,发现破损及时补盖。2024年3月20日,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蓬莱区大辛店镇政府对整改情况做了回头看,物料堆场已完成了覆盖,对厂区道路进行了清扫、洒水,路面无扬尘。

  冯格庄镇田乔村,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在村东露天存放含重金属的硫酸钙,粉尘污染严重。

  2024年3月18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位置实际位于冯格庄镇天桥屯村东约1000米的大院内,院内堆放了约五万吨的氟石膏(硫酸钙)和约一千吨的磷石膏(硫酸钙),为承包商从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和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副产品,计划用作水泥制品的制造。根据环评论述,氟石膏(硫酸钙)是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使用萤石硫酸法工艺生产氟化氢产生的副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原辅材料及工艺均不含重金属成份,不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磷石膏(硫酸钙)是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磷矿粉碎细化后和硫酸反应生成60%磷酸一铵的副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原辅材料及工艺均不含重金属成份,也不存在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场核查时,院内氟石膏、磷石膏堆放规范,且已做无缝防水覆盖,符合堆放标准,不易产生扬尘。2024年3月18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投诉人反映的位置实际位于冯格庄镇天桥屯村东约1000米的大院内,院内堆放了约五万吨的氟石膏(硫酸钙)和约一千吨的磷石膏(硫酸钙),为承包商从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和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

  下一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督促承包商务必保持严密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后续将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积极强化扬尘治理。

  黄务街道办事处胜利南路与港城西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倾倒大量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2024年3月16日,黄务办事处到现场进行核实,该地块内确有渣土堆,渣土堆的主要成分为基槽土石方,前期为避免扬尘污染,曾使用密网覆盖。现已被植被覆盖。在渣土堆周边有少量的白色垃圾。

  黄务街道办事处对存在的白色垃圾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务必在5天内完成处置,现已于3月20日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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