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推进工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6 来源:新闻资讯
本报讯 (记者俞慧娟 通讯员于震)日前,省政府出台《工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要求全省相关企业在明年2月1日《规定》正式施行后,3个月内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我市在省内率先行动,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的通知》,全面部署此项行动。
此次风险报告实施范围为全市工业公司。一方面突出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防护;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有限(受限)空间以及有限(受限)空间作业;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大型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其他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另一方面突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会造成十人以上人员死亡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通过企业主动辨识管控和报告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够解决企业员工‘风险在哪里,事故怎么防,突发情况如何救’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负责同志和记者说,从2017年起,我市已全方面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通过指导督促企业从人的因素、物的状态、环境条件、管理状况四个方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辨识,绘制“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制定“危害特性应知卡、安全职责承诺卡、处置方法应急卡”,切实做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截至目前,全市15610家企业完成安全风险等级规划区分,所有县(市、区)在企业分布图基础上绘制完成了区域风险分布图,根据各地分布图绘制了全市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
下一步,我市将风险报告与风险辨识管控进行深层次地融合,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评估风险管控机制运作情况,及时纠正偏差,完善管控清单。同时,从风险辨识、风险管控、风险更新、风险报告、法律责任等五方面细化检查要素,制定了20项检查内容,通过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落地生根,为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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