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硫燃料油50问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行业动态
燃料油(Fuel Oil)作为成品油的一种,是石油工艺流程中汽油、煤油、柴油之后从原油中分离出来的较重的剩余产物。燃料油主要是由石油的裂化残渣油和直馏残渣油制成的,其特点是粘度大,含非烃化合物、胶质、沥青质多。燃料油大多数都用在炼油与化工、交通运输、建筑业和冶金等行业。目前,锅炉烧油、发电用油出现较大幅度减少,而船用油市场需求呈稳定增长态势。
近年来,为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要求,我国一直稳步推进各项环保政策。为响应国际海事组织环保要求,我国于2016年开始分步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同时积极协调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保障合规船用低硫燃油供应。目前,根据国际国内相关规定,国际航行船舶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燃油,同时允许安装废气清洗系统或其他能取得相同或者更好大气污染减排效果措施的船舶使用硫含量高于该标准的燃油。
根据硫含量的高低,船用残渣燃料油可大致分为高硫燃料油、低硫燃料油和超低硫燃料油,高硫燃料油的硫含量达到3.50%m/m甚至4.50%m/m或以上,低硫燃料油一般为0.50%m/m以下,超低硫燃料油一般为0.10%m/m以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为硫含量不大于3.50%m/m的RMG380船用燃料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为硫含量不大于0.50%m/m的低硫船用燃料油。
船用重油,是通过一定的工艺,将各种石油馏分进行产品特性的检测,依照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做调合,供船舶主机使用。进入低硫时代,原有生产的基本工艺需要调整,目前低硫燃料油主要有三种生产途径:一是使用低硫原油经过蒸馏工艺生产;二是使用低硫渣油和高硫重质燃油进行混兑、调合生产;三是通过渣油加工装置将高硫渣油中的硫含量降低用于生产船燃。
全球燃料油的主要生产区集中在中东、俄罗斯、南美、中国等地区,全球年产量约为5亿吨,其中3-4亿吨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贸易流通。近几年以来,全球燃料油供应呈现持续下降的状态,主要由于全球炼厂加大炼化装置的升级改造,燃料油向深加工精细方向发展以及炼厂二次加工能力慢慢地提高,导致燃料油的产出率下降。
在现代交通运输方式中,船运凭借着大型船舶技术的发展和运输费用低、装载量大等优势,是国际贸易最主要的物流方式,约占90%的份额。《2019全球海运发展评述报告》显示,全球海运贸易运输量达到110亿吨,全球船队运力总规模为95402艘、19.7亿载重吨。近年来船用燃料油消费量达到2.8亿吨,2020年消费规模预计稳定在3亿吨左右。
全球有四大船用油市场,分别是亚洲地区(新加坡、中国、韩国、日本)、欧洲ARA地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地中海地区(富查伊拉)和美洲地区(美洲东海岸)。其中新加坡是全球船用燃料油最大的消费地,2019年供油量达4746万吨,其次是北欧和中东地区。2019年舟山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量达410.27万吨,为国内第一大加油港,跃居全球第八大加油港。
全球的燃料油供需关系整体呈现欧洲地区、俄罗斯地区、美洲地区、中东地区供应较为过剩,而亚太地区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慢慢的变成为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中心,也成为燃料油最大的资源缺口地区,并且缺口也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目前全球燃料油主要货物流向为欧洲出口至新加坡和美湾地区;中东地区出口至新加坡及东北亚地区;美湾墨西哥及拉丁美洲地区(包括墨西哥、委内瑞拉、巴西等)出口至新加坡及东北亚地区。
新加坡依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良的港口作业条件、巨大的市场需求、注重石油交易市场的长期发展,以及规范、灵活的金融管理体制,成为亚洲的燃料油贸易中心,吸引了几乎所有跨国石油公司和全球性石油贸易公司参与当地燃料油市场经营。全球其它地区出产的燃料油组分资源流向新加坡,经过油品调合后再进行成品的销售。
目前新加坡燃料油市场已发展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燃料油调合基地和石油交易集散地。燃料油是新加坡普氏油品交易中最活跃的品种之一,也是新加坡纸货交易量最大的品种之一。
随着2020年国际海事组织(IMO)全球限硫令的实施,各国均积极应对并出台了相应措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也提前研究并采取了各类应对方案。根据各类机构分析,未来船舶燃料有三种变化方向:
一是,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0%m/m的低硫燃料油或者船用柴油(MGO)。使用低硫重质船燃是目前综合经济性较高、最为广泛选择的方案,虽然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上升,但大部分船舶无需改造。
二是,船舶安装尾气脱硫设施,接着使用硫含量不高于3.50%m/m的船用燃料油。船东能够继续使用低成本的高硫燃料油,但要增加额外设备投资。同时脱硫设施产生的废水、废液需要处理,目前我国与美国、新加坡、德国、比利时、挪威、阿联酋等地区,明确规定国际航行船舶不得在当地排放开环式废气清洗系统洗涤水,而日本、南非等国允许开环式脱硫洗涤塔水排放。
三是,选择液化天然气(LNG)等新型能源作为船舶动力燃料。目前适合远洋航行的以LNG为动力的船舶数量较少,且补给配套尚不完备,燃料成本较高。
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均常年位居世界第一,近几年,随着我们国家保税燃料油政策不断开放,各项创新举措和制度保障助力行业蒸蒸日上,保税船用油供应量迅速增加,达到1200万吨/年水平。目前我国港口吞吐量约为新加坡的7倍,而保税船用油加注量仅为新加坡的1/4,有着非常大的发展的潜在能力。近年来,浙江自贸区以舟山为主要港口打造“东北亚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中心”,同时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的推出让我国保税船燃市场由“完全依赖于进口”向“自主生产并向市场供应”转变,在释放国内炼厂燃料油产能的同时,我国保税船燃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
为积极推动全球航运绿色发展,应对2020年IMO全球限硫令给出“中国方案”,我国主要石油企业均推出了针对低硫燃料油的生产计划及应对方式。包括,2019年中石化宣布2020年低硫重质清洁船用燃料油产能将达到1000万吨,2023年将超过1500万吨,已分别在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和华南地区的10家炼厂进行了布局。中石油宣布计划生产供应低硫燃料油400万吨/年。截止2020年5月,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集团旗下炼厂及部分民营炼厂已成功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持续推动绿色航运发展和船舶节能减排,先后多次发布污染防治、排放控制区、保障低硫燃油供应等相关的实施方案和管理规定。2019年10月2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燃油。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应当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 m/m的燃油。自2020年3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不得装载硫含量超过0.50% m/m的自用燃油。船舶用任何装置、设备或者替代燃料,使船舶取得与规定相同或者更好的大气污染减排效果的措施就可以免除上述要求。
我国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对少数的燃料油进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近几年进口允许量维持在1620万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珠海振戎公司和中化集团等五大国营进口企业没有进口数量限制。
自2020年2月1日起,我国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产品编码为“27101922”)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国将低硫的5-7号燃料油(硫含量不高于0.50%m/m,海关商品编码2710192210)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制度。
自2017年起,杭州海关多次出台监管创新举措,包括跨地区直供、港外锚地供油、一船多供、多船一供、先供后报、一库多供等;浙江、山东、河北等地自贸区均获许开展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合业务。2017年,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浙江自贸区,截止2019年底,共9家企业获批,加上5家全国地区保税油供应企业,舟山地区有14家具备资质的保税船燃供应商。
燃料油价格波动频繁,波动幅度较大。2010年至2020年4月,新加坡380CST高硫燃料油最高价至743美元/吨,最低价至101美元/吨,年度波动幅度最大至156%。2016年,亚洲燃料油市场供应过剩状况持续且没有缓解迹象,年初燃料油现货价格触及前十年低点130美元/吨,此后逐渐回升,于2018年四季度达到500美元/吨水平。2019年,中美贸易摩擦、高低硫切换等因素使380CST高硫燃料油价格跌至209美元/吨,年末受脱硫装置订单增加、二次加工需求旺盛带动价格逐渐回升;而低硫燃料油随着其市场占有率逐渐攀升,价格趋势与380CST高硫燃料油逐渐分化,价差最高达到327美元/吨。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世界蔓延影响石油需求,OPEC+减产协议谈判失败,受全球原油价格下行影响燃料油价格大大波动,380CST高硫燃料油和低硫燃料油分别从年初的350美元/吨、650美元/吨水平,跌至4月末的110美元/吨、170美元/吨水平。
“MOPS”(Mean Of Platts Singapore)是新加坡普氏的定价机制,该价格通常是普氏公司按照普氏窗口的纸货和实货报价、成交情况来确定一个独立于其它公司的价格,以供市场参考。普氏公开市场是指每天16:00-16:30在普氏公开报价系统(PAGE190)上由准入的各大石油公司、贸易商等市场参与者进行公开现货报价的平台,燃料油是其中的一个品种。其最大的目的不是为了进行燃料油实货的交割,而是为了形成一个透明的市场价格。
高硫燃料油定价以新加坡380CST(3.50%)报价为基准,同时参考上期所燃料油期货价格。目前国际上低硫燃料油定价基准并未明确,主要由于2020年IMO全球限硫令对生产企业中间馏分的产量和需求都影响较大。在形成活跃和有效的低硫燃料油评估价格之前,市场以10ppm柴油作为主要参考基准价,同时也参考低硫燃料油报价。
保税燃料油是指对进出我国的国际航线运营船舶供应的保税船用燃料油,进口和销售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储存在指定的保税油专用油库,由海关实施保税监管。上期所燃料油期货和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的合约交易标的均为保税燃料油。
内贸燃料油为内河江船和江海直达船舶等船舶提供动力,基本的产品由我国本土的炼厂及调油商供应。如果以进口燃料油计算内贸燃料油价格,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OPS价格+贴水)×汇率×(1+进口关税税率)+消费税率]×(1+增值税率)+其他费用
其中:增值税率:13%;进口关税税率:1%;消费税率:燃料油适用税率每升1.2元,折合约为每吨1218元。(截止2020年5月)
(1)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燃料油是原油的下游产品,其价格趋势与国际原油价格密切相关。
(2)全球航运市场。航运市场是燃料油主要的消费方向,直接影响燃料油的需求,进而对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航运市场需求受国际政治关系、区域经济发展、全球贸易流向影响较大。
(3)新加坡市场供需情况。新加坡是全球燃料油最大的消费地和集散地,套利船货数量、销售量和库存数据都会对燃料油价格造成影响。
(4)环保政策。2020年全球限硫令对保税船用油市场的消费结构带来非常大的变化,加装脱硫装置或者使用低硫燃料油、MGO、LNG清洁能源等替代燃料均会大幅度的增加船用燃料成本,进而带来剧烈的价格波动。IMO和各国政府对于船舶大气排放相关的政策变化对于燃料油需求也会产生较大影响。
燃料油是我国石油及石油产品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一个品种。上期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于2004年挂牌交易,上市后运行稳健,充分的发挥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是国内外燃料油现货市场的重要参考标的。2009年以来,燃料油财税政策调整,现货市场消费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为顺应行业发展的新趋势,2011年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标的由工业用180燃料油调整为180内贸船用燃料油,2018年再次修订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标的调整为RMG380保税船用燃料油,填补了国内保税燃料油定价机制缺失的空白。合约修改以来,交易活跃,功能发挥良好,受到市场各方参与者的广泛支持与肯定。
2020年1月1日生效的IMO全球限硫令给全球船用油市场带来非常大变革,从根本上改善港口、海洋和全球环境,同时也给炼油公司能够带来机遇和挑战。基于此,为顺应市场变化,助力行业发展,国际化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于能源中心上市,这将有利于促进低硫燃料业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增强我国保税船用业议价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低硫燃料油期货采用“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的基本思路,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
作为我国继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PTA期货、20号胶期货之后的第五个境内特定品种,将适用原油期货、20号胶期货有关政策,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关于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相应的增值税、外汇管理、跨境结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海关监管等政策。
2018年7月16日上期所保税380燃料油期货合约挂牌交易,目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功能发挥良好。保税380燃料油期货采用“净价交易、保税交割”的模式,为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上市提供了经验与基础。2020年全球限硫令正式实施后,低硫燃料油成为国际主流产品,而高硫燃料油适用于安装了洗涤塔的船舶,同时也能够适用于发电和工业炼化。
能源中心立足于“期货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在低硫燃料油期货研发上市的过程中深入开展了市场调查与研究和研究论证,并在交易、结算、交割、监控、技术等环节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有明确的目的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低硫燃料油期现货市场特点,对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保证金、涨跌停板、持仓限额、大户报告、强行平仓和风险警示等风险管理制度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低硫燃料油期货的平稳上市和稳健运行。
洲际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均开展新加坡燃料油衍生品交易,主要是以新加坡MOPS为结算价、现金结算的掉期合同(Swap),可以交易的产品有380CST、180CST、0.50%船用燃料油、月间差、粘度差、裂解差等。2019年,新加坡交易所、新加坡亚太交易所先后推出了燃料油、低硫燃料油新加坡到船价指数、低硫燃料油等期货合约。
燃料油市场是一个国际化、市场化程度高的市场,燃料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拥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对期货的作用认识充分,并通过国内外对冲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海洋运输是我国货运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保税燃料油需求平稳增长,其中低硫燃料油市场规模将逐步扩大。国际化的低硫燃料油期货市场,通过构建公开透明的定价平台,可以为全球客户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同时践行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战略,助力人民币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以高水平开放推动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并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推动我们国家从海运大国发展建设成为海运强国起到积极作用。
23、“一户一码”制度是否能为同一机构不同子账户间的交易管理提供可区分的解决方案?
能源中心实行交易编码制度,禁止混码交易。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申请交易编码;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对资产进行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可以按户申请交易编码进行期货交易。
模式2,作为境外客户,通过境外中介机构转委托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
模式3,境外机构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参与交易(直接入场交易,结算、交割委托期货公司会员进行);
模式4,境外机构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直接入场交易,结算、交割委托期货公司会员进行)。
客户参与我国低硫燃料油期货市场,应当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此外,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或者开通交易权限的,享受部分豁免条款。开户机构应当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已取得原油期货、20号胶期货交易权限的客户,在同一开户机构可以自动获得低硫燃料油期货的交易权限;已有期权权限、其他境内特定品种、金融期货等交易权限的客户,在同一开户机构可以豁免适当性审核,在不同开户机构可以豁免基础知识、交易经历和资金门槛要求。
26、境外个人交易者一定要在境内银行开立账户才能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吗?
境外个人交易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直接代理,或者境外经纪机构代理的方式,参与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前者要求境外个人交易者在境内指定存管银行开立“专用期货结算账户”;后者不需要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账户。
27、欧洲注册的客户,通过欧美经纪公司交易,要不要遵循EMIR法案向当局报备?
目前能源中心已完成中国香港ATS与新加坡RMO的注册工作,并将逐步加强与国际市场的合作。
由于欧洲国家构成比较多样化,还会面临欧盟及本国监督管理的机构双重监督管理问题,欧美经纪公司应当做好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同时根据当地法律和法规要求,合法开展相关业务。期货公司与欧美经纪公司开展合作的,也应当提前做好境外法律研究(包括《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等),合规开展业务。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第三十七条要求,“非期货公司会员不得作为客户另行开立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经能源中心批准的除外”。同一法人主体如果是能源中心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原则上不能再同时以客户身份通过经纪机构参与。
29、公募基金可以设计ETF等各种产品,有利于增加远期合约持仓及流动性,请问公募基金是不是能够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
境内方面,目前公募基金已被列入特殊单位客户范畴,可以开立特殊单位客户账户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境外方面,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已接受境外特殊单位客户的开户申请。
30、能源中心的业务活动和文件签署是否接受英文资料?法规、条例、通告、通知是不是能够提供英文版本?
在业务规则起草和修改方面,均接受英文反馈意见。在开户及相关境外中介机构与境外特殊参与者申请文件方面,能源中心接受中英文并行的申请文件内容,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参与者管理细则》第四十一条,境外特殊参与者向能源中心提交的书面材料均应当有中文版本,并以中文版本为准。能源中心尽力提供法律、规则、通知、通告的中英文双语版本,但作为法律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目前,境外交易买卖平台已有CQG、 PATs、Bloomberg、Tradex、FIS、ATP、Esunny等交易软件完成接入,能源中心持续与相关国际主要系统厂商保持沟通以协助更多大型国际系统厂商的接入。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规定为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交割结算价是该期货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
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能够正常的使用人民币,也可以直接用美元作为保证金,但美元保证金结汇后方可用于资金结算。
结汇和购汇应基于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实际结果办理,只涉及期货交易盈亏结算、缴纳手续费、交割货款或追缴结算货币资金缺口等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的款项。
低硫燃料油期货作为境内特定品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15〕35号文及相关《政策问答》有关法律法规,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可以从境外汇入人民币或美元资金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该等资金在境内实行专户存放和封闭管理,不得用于除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资金的划转应符合政策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
35、同一集团公司多个实体参与交易,其持仓总额是分开管理还是合并后按照净头寸管理?
能源中心对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持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并计算。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开设的各交易编码对应的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能源中心规定的持仓限额。持仓限额按照单向计算,不做净头寸管理。如果是实际控制关系,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需要向能源中心报备相关实控信息;一般客户则需要向监控中心报备相关实际控制关系,能源中心按规定通过监控中心获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并对相关实际控制关系交易编码下的持仓进行合并计算和管理。
能源中心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管理,在一般持仓不能满足企业套保业务的实际的需求时,可以向能源中心申请套期保值额度。额度认定和审批的原则,一是基于真实的现货生产、贸易和消费,二是结合市场的详细情况。企业需提供对应的生产计划、贸易合同或加工生产计划等证明材料。
当合约进入临近交割月份时,交易系统会对原来获批的一般月份套保额度做调整,调整后的一般月份套保额度即转化为临近交割月份额度,调整的原则是在一般月份获批额度和临近交割月份一般持仓限额二者之间选其较小的数额,根本原因是考虑控制临近交割月份的市场风险。当企业发现转化后的额度不能够满足需求时,能够最终靠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保额度来满足其套保需求。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能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能源中心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38、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的外汇资金只能作为保证金,所有费用和盈亏结算仍然一定要使用人民币结算?
低硫燃料油期货作为境内特定品种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9号相关规定:
“二、境内原油期货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九、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可以直接用外汇作为保证金,外汇保证金结汇后方可用于境内原油期货资金结算......十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跨境结算业务,参照本公告办理。”
“人民币作为能源中心结算币种。经能源中心同意,外汇资金和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资产可当作保证金。”
结购汇一定要通过境外客户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办理。会员办理结购汇时,可以先查询相关银行的实时汇率,进而选择合适的银行发送换汇申请。
40、同时持有买卖双向盘位时,究竟是按双向持仓量、净持仓量还是持仓组合计算交易保证金?
参见《结算细则》第二十八条:“......在以下情况下,能源中心可以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一)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同品种的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41、《结算细则》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当日结算完成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最低余额要求时,结算结果即视为能源中心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补充保证金的操作在真实的操作中一旦不足以满足要求如何处理?
《结算细则》第四十条提到对于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未补足保证金的处理,即:如果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或者等于零的,该账户对应的会员或者境外特殊参与者不得开新仓;如果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能源中心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强行平仓等处理。
会员通过【能源中心会员服务系统】的电子出入金菜单,向能源中心提交入金、出金申请,即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和能源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申请。
入金申请,交易期间由系统自动审批并实时转账;出金申请,由能源中心在日终结算时集中办理划转。
直接委托境内期货公司做结算(或者交易和结算)的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应在具有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指定存管银行开立专用期货结算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35号文规定,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以及具有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或其他机构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的,可以开立相应的外汇专用账户。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制度,到期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按照标准交割流程进行交割,未到期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可根据期转现流程进行交割。交割实行保税交割,即以低硫燃料油指定交割仓库保税油罐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低硫燃料油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标准交割流程是指合约到期后,买卖双方按规定的程序,以保税标准仓单(指定交割仓库按照能源中心规定程序签发的、在能源中心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提货凭证)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履行实物交收的交割方式。
简单说来,卖方必须在合约到期之前,完成商品入库,生成仓单。在合约到期后的5个交割日内,卖方提交仓单,收取货款、提交发票;买方缴纳货款、收取仓单、收取发票;能源中心根据已有资源,对标准仓单进行分配,办理货款结算,完成交割流程。
商品期货交割仓库布局在交割商品主要的消费地、集散地或生产区域,并具备良好的运输条件。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仓库布局在我国燃料油的进口集散地或低硫船用燃料油消费比较集中的区域。我国东部沿海的渤海湾、长三角、东南沿海、珠三角和北部湾等港口群均有保税船供油业务。初期低硫燃料油交割仓库布局在浙江(舟山)自贸区及周边地区(上海),有利于保税实物交割业务的开展和保税船供油价格的形成。后期,能源中心将根据交割业务发展状况及市场需求,逐步拓展交割区域,方便境内外投资者参与,进而将影响力辐射到全球。
(1)实行保税交割,不能交付或接收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得参与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
(2)低硫燃料油期货不实行商品注册管理,用于实物交割的低硫船用燃料油,质量应当符合能源中心低硫燃料油品质衡量准则。在燃料油国际和国家品质衡量准则基础上,增加清洁度、相容性、苯酚、苯乙烯等指标,同时规定如混罐存储应当增加相容性预检,引导市场优质资源进入期货市场。
(3)设置仓单有效期限为自保税标准仓单生成下一月份起六个月止,采取仓单滚动注销制度。
(4)规定最小入出库量,最小入库量5000吨,最小出库量1000吨,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对入出库数量另有约定的除外。
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仓单转让需要通过能源中心结算,流程参见《上海国际能源中心交割细则》。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或者境外中介机构的客户转让通过能源中心结算的标准仓单的,应当授权并通过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办理。
应当提供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低硫燃料油来源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单、装运港商检证书、海关入库核准单证、保税调合船用燃料油商检证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0、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品质衡量准则为何需要增加清洁度、相容性、苯酚、苯乙烯等指标?如混罐存储,为什么增加相容性预检?
由于低硫燃料油实行混罐存储,为了确认和保证符合规定标准指标的油品遇到非同类轻油或重质燃料油时,不会出现絮凝现象,同时排除非石油基油品,新增了清洁度、相容性、苯乙烯、苯酚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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